2024-12-27
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暂定比赛项目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59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重庆市选拔赛的通知》(渝人社〔2024〕534号)要求,决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污水处理赛项重庆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安排
(一)竞赛项目
污水处理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18:00,逾期报名不予受理(即日起开始报名)。
报到时间:2025年1月15日
报到地点: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光华楼1楼
竞赛时间: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17日
竞赛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内
二、报名工作
(一) 参赛人员
1.参赛选手。污水处理项目是国赛精选项目,参赛形式为单人赛。参赛选手应为相应职业从业人员,应达到法定劳动年龄(2008年11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自2024年8月起在渝缴纳社保。思想品德优秀,具备相应职业(专业)扎实的基本功和技能水平,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以及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金牌的选手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2.裁判人员。竞赛项目成立裁判组,负责本竞赛项目选拔赛的执裁工作。全市选拔赛组委会技术工作组遴选确定各竞赛项目裁判长,负责组织制定技术工作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主持比赛评判等工作。裁判长与承办单位商议后推荐裁判长助理,报组委会技术组审核后确定。裁判员原则上由各参赛队等额选派推荐并具备相应执裁条件,或由组委会在具有相应经验的人员中择优选取,裁判员在裁判长的领导下开展执裁工作,参赛单位不推荐裁判员则视为弃权。
3.领队。各参赛队应选派竞赛工作负责同志作为领队,负责组织本参赛队参赛选手、教练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参赛,按要求反映、参与处理相关问题及争议,维护竞赛纪律和秩序,以及本参赛队的正当权益。
(二)报名方式
区县人社部门、行业组织、院校(含职业培训机构)、企业等均可组队参赛。每个参赛队每个竞赛项目限报2名选手。院校、企业已组织参赛队的,其学生、职工不再代表区县人社部门或行业组织参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统一由所在地区县人社部门组队参赛。各参赛队每名选手可报送1名指导教师(教练人员)。
参赛单位按要求填写选手报名表(附件1)、教练人员报名表(附件2)、裁判员推荐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附带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本人白底彩色证件照片(尺寸:3x4)以及自2024年8月起在渝社保证明发送至指定邮箱:16014383@qq.com,选拔赛执委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确定选手参赛资格。纸质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于竞赛报到时提交。
三、技术工作
竞赛项目参照国家职业标准污水处理工三级(高级工)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并充分结合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比赛内容制定技术文件。组委会遴选确定竞赛项目裁判长,根据承办地设施设备条件负责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主持比赛评判等工作。竞赛不单独设立理论考核,只设操作技能竞赛。技术工作文件由裁判长提交组委会技术工作组审核后及时公布。
四、奖励政策
按照《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重庆选拔赛的通知》(渝人社〔2024〕534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拔赛不收取报名费、培训费、参赛费,比赛期间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自理。
(二)各参赛单位须提前为选手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人身、财产等安全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鲁老师
联系电话:18008362898、13206154426
竞赛联系 QQ群:125582392
联系地址: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重庆市选拔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重庆市选拔赛教练人员报名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重庆市选拔赛裁判员推荐表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2024年12月27日